古人重视嫡长子,只因这四个字能止息千军万马——宁立庸才,不启战端,血泪换来的宗法铁律啊!

翻开史册,自周朝礼乐定鼎以来,除元朝等少数例外,华夏王朝无不奉行“嫡长子继承制”。这规矩不单皇帝家独享,地主官僚们分家产、传爵位,也照此办理。可别小看这“长子”二字,它曾把整个天下拖入深渊:西晋武帝司马炎死活要立嫡长子司马衷为帝,殊不知这孩子连“何不食肉糜”都问得出,活脱脱一个痴儿!结果八王之乱(291—306年)轰然爆发,永嘉之乱(311年)接踵而至,衣冠南渡、南北分裂百年之久,直到隋文帝杨坚挥师南下,才重归一统。试想,若当时跳过这庸才,何至于华夏板荡如斯?
恰如刘禹锡在《乌衣巷》中哀叹:“朱雀桥边野草花,乌衣巷口夕阳斜。旧时王谢堂前燕,飞入寻常百姓家。”一朝礼崩乐坏,王谢堂前的燕子,终究飞入了寻常巷陌。
有人要问:既然嫡长子继承制传了数千年,为何汉朝以后皇帝里嫡长子比例不高?唐朝便是个活例子——太宗李世民、高宗李治、中宗李显、睿宗李旦、玄宗李隆基、肃宗李亨,连续六代天子竟无一是嫡长子!何故?只因嫡长子这顶帽子太烫手:既是储君,便遭父皇猜忌、兄弟暗算,稍有不慎便身首异处。可制度本身却尴尬得很:嘴上高喊“尊嫡长”,实则常被抛诸脑后;真要执行,又酿成司马衷式的惨剧。这究竟是为何?
所谓“嫡”,是正妻所出;“庶”,则是小妾所生。古人婚嫁,首重门当户对——天子立后、富人娶妻,必选门第相当的大家闺秀,结的是政治姻亲、商业联盟。小门小户的女儿呢?往往沦为豪门小妾。正妻出身高贵、娘家势大,自然压妾室一头;儿女便跟着“子凭母贵”:嫡子生来锦袍加身,庶子却似阶下泥尘。譬如清朝康熙年间,太子胤礽被废后,九子夺嫡搅得朝野沸腾,雍正帝收拾残局时哀叹:“骨肉相残,痛甚于外敌!”这教训血淋淋的:若无嫡长子这根定海针,兄弟阋墙只在旦夕。
更微妙的是,嫡长子未必年齿最长。大户人家常先纳妾生子,再娶正妻;或原配无出早逝,续弦所生嫡子反比庶子年幼。可规矩铁板钉钉:正妻头胎无论长幼,皆称嫡长子;若其夭折,嫡次子立刻顶上,名分半点不乱。为何如此?盖因宗法非为偏爱长子,实乃以血缘为锚,锁住人性深渊——今日不立庸才,明日必起刀兵。
法理学家常说,法律非为彰显正义,实为维系秩序。古人深谙此道:天下若要太平,必令臣忠于君、子孝于父、弟敬于兄。嫡长子继承制正是这大厦的顶梁柱——它把继承权钉死在“正妻头胎”上,省去无数争端。试看康熙晚年,废太子引发“九子夺嫡”,大清国力虚耗如沙漏,雍正登基后疲于奔命,国库空虚、边患四起。反观周朝八百年基业,正因嫡长子制稳如磐石,诸侯“尊礼而治”,方有“刑措四十余年不用”的太平。
当然,这制度绝非完美。唐朝非嫡长子皇帝频出,恰因“立嫡长”易成靶子;司马衷的悲剧,更暴露其僵化之弊。但历史老人冷眼旁观:当“最优解”遥不可及,“次优解”便是救命稻草——与其让天才皇子们自相残杀,不如捧个庸才坐龙椅,至少保住社稷不崩。毕竟,乱世中一粒米贵过万卷书,秩序里一寸土重于千钧秤。
说到底,古人重视嫡长子,哪是迂腐守旧?分明是用无数白骨铺就的生存智慧。宗法如堤,防的是人心溃坝;礼制似锁,锁的是骨肉相残。今人笑其愚,殊不知——“修身齐家治国平天下”,家不齐则天下倾。这道理,早刻在《礼记·大学》的竹简上,也印在永嘉南渡的泪痕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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