古代大户人家养家伎,说白了就是为了撑场面、显身份、找乐子——这就像今天有人收藏豪车名表,无非是财富与地位的活广告。

在男尊女卑的古代社会,女性地位本就低下,家伎更是处在妾与婢之间的尴尬位置。她们像被锁在金丝笼里的雀鸟,外表光鲜,内里辛酸。正如白居易《琵琶行》所叹:"同是天涯沦落人,相逢何必曾相识。"这些女子的命运,往往身不由己。
家伎与青楼女子不同,她们是主人的私有财产。历史上,汉武帝的皇后卫子夫原是平阳侯府歌伎,明末的陈圆圆也曾是田弘遇家伎。这些例子说明,家伎虽地位卑微,却也可能因缘际会改变命运。
唐朝时,权贵们为争夺家伎争风吃醋蔚然成风,甚至闹出人命。为什么大户人家要养家伎?首要的是身份象征。家伎越多,说明家主越富有,就像杜甫《丽人行》里描绘的"炙手可热势绝伦"。
更深层的是,家伎成了社交筹码。武则天时期,左司郎中乔知之的家伎窈娘被武延嗣强夺;宋代虽蓄妓规模减小,但家伎仍常被当作礼物赠送。这背后折射出的是女性被物化的悲哀——她们不过是男人世界的交易品。
值得注意的是,家伎的处境比小妾更惨。她们既要取悦主人,又无名分保障,随时可能被转送他人。这种命运,恰如王维《西施咏》所言:"朝为越溪女,暮作吴宫妃"——一朝得宠,未必是福。
随着官妓制度式微,家伎也逐渐退出历史舞台。但这段往事提醒我们:在那些轻歌曼舞背后,藏着多少不为人知的眼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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