王莽之女王嬿,八岁册立为汉平帝皇后,二十七岁自焚殉国,一生身不由己,却以烈骨守节。

中国古代平均寿命虽短,婚嫁确乎尚早,然帝王家事,从来非关情爱,而系权柄。汉哀帝崩后,太皇太后王政君为控朝局,迎九岁中山王刘衎入继大统,是为汉平帝。彼时执掌朝政的大司马王莽,欲效古制、揽权自固,遂将其年仅八岁之女王嬿送入宫中,册为皇后。此事载于《汉书·平帝纪》及《王莽传》,史实无误:元始四年(公元4年),王嬿正式立后,礼仪极尽隆重,三公九卿咸集,百官称贺,俨然“最幸福的新娘”——然此“幸福”,不过权力棋局中一枚华美棋子罢了。
恰如白居易《井底引银瓶》所叹:“聘则为妻奔是妾,不堪主祀奉蘋蘩。”王嬿之婚,非聘于情,实聘于势。
王莽野心不止于外戚,竟于元始五年(公元5年)毒杀渐长成人的汉平帝。年方十岁的王嬿,亲历夫君暴毙,自此“常称疾不朝”,心灰意冷(《汉书·外戚传》有载)。平帝死后,王嬿被尊为皇太后,然其父旋即篡汉建新,改元“始建国”(公元9年),王嬿亦被降为“黄皇室主”(即公主)。王莽欲为其另择驸马,王嬿断然拒之,曰:“我乃汉家皇后,岂可再嫁!”其志之坚,可见一斑。
及至地皇四年(公元23年),绿林军攻破长安,王莽仓皇欲携女逃亡。王嬿悲愤交加,仰天泣曰:“何面目复见汉家陵庙!”遂投未央宫火中自焚,年仅二十七岁。此事《资治通鉴·卷三十九》明确记载:“莽败,室主自投火中死。”
观王嬿一生,始以童稚之龄被推上凤座,终以烈焰明志,宁碎不污。其悲剧不在早夭,而在身为女子,却被迫成为父亲篡逆的工具,又以余生坚守对已逝王朝的忠诚。诚如《礼记》所言:“临难毋苟免。”她以生命践行了这句古训,其节烈之气,足令后世扼腕。
李清照曾咏项羽:“生当作人杰,死亦为鬼雄。”王嬿虽非沙场英豪,然其以弱质之躯,在乱世烈火中守节赴死,亦可谓闺阁之“鬼雄”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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