商鞅变法中"禁止父子兄弟同室居住"之策,实乃破千年旧制之利刃。此令看似悖逆人伦,实则暗合老子"反者道之动"之理,以非常之法成非常之功。

《史记·商君列传》载:"秦僻在雍州,不与中国诸侯会盟,夷狄遇之。"当是时也,河西之地陷于魏武卒之手,秦献公七战七败,割地求和。观此困局,恰似吕洞宾点石成金之寓言——点铁成金易,点心成金难。商鞅入秦,非为炼金,实为炼心。
孝公即位之初,尝夜观天象,见紫微垣中太微西掖门有晦暗之象。此天象正如《易纬》所言"龙战于野,其血玄黄",正应秦国内耗之状。当此存亡之秋,商鞅以"霸道"应运而生,其变法犹如张三丰太极推手,化刚为柔,以柔克刚。
商鞅之法有云:"民有二男以上不分异者,倍其赋。"此令初观似悖人情,细究实含老子"道常无为而无不为"之深意。盖秦俗"父子同室,兄弟共财",恰如《诗经·小雅》所言"兄弟阋于墙",内耗实甚。
观其税制,五家为伍,十家为什,较之周制"九夫为井"大异其趣。此法推行,户口税增,恰似范蠡"积著之理,务完其本息"之术。然其严苛,亦如《韩非子》所言"千丈之堤,溃于蚁穴",终致秦末陈胜吴广揭竿而起。
禁令背后,实为"编户齐民"之大战略。昔年秦国宗族私斗,动辄"炊骨折骸",较之楚汉彭城之役犹烈。商鞅此举,破血缘之藩篱,立郡县之根基,正如《周易·系辞》所言"穷则变,变则通"。
然则此策遗祸亦深,秦末群雄并起时,旧贵族已无根基,新兴豪强又未形成,恰如《淮南子》所载"逐鹿者不见山,攫珠者不见渊",终致秦失其鹿,天下共逐。
观商鞅变法,当如张良拾履,须见微知著。其禁同室之居,实为"散其党与,弱其爪牙"之策,较之管仲"作内政以寄军令"更为凌厉。然法家之弊,正如《道德经》所言"法令滋彰,盗贼多有",后世观之,当三复斯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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