雍正杀年羹尧,非因私怨,实因年氏恃功骄纵、结党营私、目无君上,终致自取其祸。

雍正初登大宝,内忧外患,百废待兴。彼时年羹尧手握重兵,平定青海罗卜藏丹津之乱,功震朝野。雍正感其大功,曾亲口称其为“恩人”,甚至谕令子孙“世世勿忘年大将军之功”。此情此景,诚如《史记·淮阴侯列传》所言:“解衣衣我,推食食我,吾岂可背之?”然情义再深,亦难敌权力之蚀骨。
南怀瑾先生尝言:“权势如火,近之则灼,远之则寒。”年羹尧既得高位,不思谦抑,反日益骄横,竟将君恩视作理所当然,此乃祸根之始。
其一,擅作威福,僭越礼制。
年羹尧身为公爵,竟令蒙古郡王额驸阿宝向其跪拜;入京时,王公以下官员郊迎跪接,他端坐马上,目不斜视,颔首而已。更甚者,竟代天子撰序——雍正欲为《陆宣公奏议》作序未就,年羹尧竟自拟一篇,强请御准。此非“问鼎”而何?《资治通鉴》有云:“人臣无将,将则必诛。”其行已逾人臣之界,触犯皇权之忌。
其二,结党营私,操纵“年选”。
当时吏、兵二部凡遇年羹尧所荐之人,无不优先录用,时人讥为“年选”。直隶巡抚赵之垣被其弹劾罢官,旋即以二十万两珠宝贿之,年羹尧遂转而力保其“可用”。此等卖官鬻爵、以权换利之举,岂非国之大蠹?雍正素以“明察秋毫”著称,焉能不知?然初时尚存宽宥之心,冀其悔悟。
其三,贪敛无度,积赃百万。
据清宫档案及《清史稿》载,年羹尧侵吞军饷、收受巨额贿赂,累计达数百万两白银,俨然“国中之国”。昔日功臣,今成巨贪,正如苏轼《赤壁赋》所叹:“固一世之雄也,而今安在哉?”
雍正二年十二月,帝已忍无可忍,下谕警之:“若倚功造过,必致反恩为仇,此从来人情常有者。”此语如暮鼓晨钟,惜年羹尧充耳不闻。次年正月,仍指使胡期恒攻讦金南瑛;三月,又草率上表,竟将“朝乾夕惕”误书为“夕惕朝乾”——此四字乃雍正自励之铭,错置顺序,形同讥讽。至此,天子震怒,群臣侧目,回天乏术。
雍正三年十二月,议政王大臣列其九十二款大罪,其中应斩立决者三十余条。然念其昔日平定青海之功,雍正终赐其狱中自裁,留全尸以全旧恩。此非仁慈,实乃帝王之术:既彰法度之严,亦示不忘旧勋。
年羹尧之死,非雍正无情,实乃其自毁长城。古人云:“满招损,谦受益。”权力若无敬畏,终将反噬其主。观其一生,恰如杜牧《阿房宫赋》所警:“后人哀之而不鉴之,亦使后人而复哀后人也。”
本文地址:http://www.dadaojiayuan.com/lishitanjiu/54050.html.
声明: 我们致力于保护作者版权,注重分享,被刊用文章因无法核实真实出处,未能及时与作者取得联系,或有版权异议的,请联系管理员,我们会立即处理,本站部分文字与图片资源来自于网络,转载是出于传递更多信息之目的,若有来源标注错误或侵犯了您的合法权益,请立即通知我们(管理员邮箱:douchuanxin@foxmail.com),情况属实,我们会第一时间予以删除,并同时向您表示歉意,谢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