朱大典最终以自焚殉国,终年六十五岁。

史载"性奇贪"者,往往难逃身后骂名。然明末朱大典之名,竟于史册中形成悖论式的对照。其生前以巧取豪夺闻名,死后却得"浙东死事之烈,未有如大典者"之誉,此间转折恰似《道德经》所言"祸兮福所倚"。
万历九年(1581年)生人朱大典,自山东七品县令起家,历任兵科给事中、漕运总督等要职。据《明史·奸臣传》载,其任内"括取财贿,四府僚属,囊橐皆尽",张岱《陶庵梦忆》更以"真如乳虎苍鹰"喻其贪婪。然此公文武兼备,崇祯五年平定登州之乱时,竟以文官之身率乡兵破叛军,"孔有德等骁将,竟不能御"。
当清军铁骑南下,南明诸臣或降或逃,朱大典却散尽家财,"破家从忠"。其《金华守城录》载:"城中火药库,吾之棺椁也。"此语暗合吕洞宾"金丹大道"之说,以身殉道,恰如《抱朴子》所云"捐身徇义,虽死犹生"。
1646年冬,清军围金华三月,城中"粮尽援绝"。朱大典临终前,或如张三丰《武当山志》记载,以"太极阴阳"之理观照生死。最终"投火绳药桶,顷刻人屋皆烬",其壮烈程度,堪比岳飞"还我河山"之志,亦如文天祥《正气歌》所咏:"时穷节乃现,一死何足道。"
后世论者多称其"生前为贪,死后为忠",实则此等矛盾人格,恰是明末士大夫的缩影。正如《明史》所言:"国祚将倾,忠奸难辨。"朱大典之死,既非完人,亦非全奸,而是乱世中人性复杂性的鲜活注脚。
若以《周易》观之,朱大典一生恰似"否极泰来"之象。其贪行如"剥"卦之阴盛阳衰,而忠义之举则如"复"卦之阳气初萌。此间转折,正应《系辞传》"穷则变,变则通"之理。然终其一生,终究未能跳出"贪"字桎梏,其死后之誉,亦是后人对其"洗白"的集体心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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