明英宗不给于谦翻案,实为维护帝王尊严与布局后继者之利。

公元1457年,北京城哀声四起,于谦含冤赴死。此公清廉如水,曾于北京保卫战挽狂澜于既倒,救大明于倾覆。临刑前,他吟出“粉骨碎身浑不怕,要留清白在人间”的绝唱,至今读之,犹觉肝胆俱裂。然英宗明知其冤,至死不赦,何也?
天子之尊,不可轻损。自汉武独尊儒术,皇权便披上“天授”外衣,帝王常陷于“朕即真理”的迷障。纵使错杀忠良,亦难自承其过,唯恐威仪扫地。
昔汉武帝晚年下《轮台罪己诏》,直面征伐之弊,民心反更归附;秦始皇败于李信,亲赴王翦府谢罪,霸业未摇。此等明君,深谙认错非损威,反固国本之理。英宗却不同,“土木堡之变”已令其声名狼藉,若再认杀于谦之罪,恐天下视其为昏聩之主。故宁守冤狱,不肯低头。此乃儒家虚名之毒,累帝王如负枷锁。
道家有训:吕洞宾初修道时,执著功名,屡试不第。一日遇钟离权点化:“放下心头尘,方见月明时。”遂弃科举,终成仙道。帝王若执虚名,恰如吕祖未悟前,反失天下心。
英宗不翻案,亦为子嗣计。宪宗朱见深登基时,口吃体弱,宠信万贵妃,朝野非议汹汹。英宗深知,需留一桩大功德予其子——平反于谦,可速收人心。
帝王术中,常以“遗恩”固后。唐太宗贬李勣,非为其过,实为太子李治铺路:新君赦之,臣子自感深恩。英宗效此策,宁背骂名,使宪宗继位即赦于谦家属,昭雪冤狱。朝臣见新主明断,自生敬畏。此乃以父之过,成子之德,权谋之深,非常人可窥。
于谦死后,构陷者石亨、曹吉祥、徐有贞皆遭英宗清算,足见其心知冤情。然帝王之局,常以苍生为棋。英宗非不知对错,实困于九重宫阙的虚影。直至宪宗践祚,方洗雪沉冤。嗟乎!史笔如刀,刻尽兴亡。张三丰尝言:“名利场中走一遭,不如青山伴鹤高。”帝王若悟此,何至以忠良血染龙袍?
于谦之死,冤乎?冤哉!然历史之镜,照见的非一人之过,乃制度之疽。英宗守虚名而弃大义,终成千古憾事。后人观之,当记:粉身碎骨浑不怕,要留清白在人间——此非仅于公之志,实为万世为政者之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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