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答案是:清亡后初期由民国政府拨款供养,1924年《清室优待条件》废止后基本停发;此后百余年,守陵职责早已由国家文物部门接续,所谓“守陵人”,实为世代居于陵区的后裔村民与专业文保工作者共同承续的文化血脉,而非领俸吃皇粮的旧制遗存。

清朝确有严密的陵寝守护体系:关外三陵(永陵、福陵、昭陵)设“三陵总理事务衙门”,与六部并列;清东陵(顺治孝陵起,葬顺治、康熙、乾隆、咸丰、同治五帝)、清西陵(雍正泰陵起,葬雍正、嘉庆、道光、光绪四帝)则分设“东陵承办事务衙门”“西陵承办事务衙门”,均隶属内务府。据《清会典》载,仅永陵常驻守军即达三千余丁,但需注意:此三千人非全为“兵”,多系旗籍壮丁轮值,俸银微薄,主要靠屯田自给,并非朝廷按月发饷的正规军。至晚清财政枯竭,光绪朝《大清会典事例》明载:“陵寝岁修银两,较道光前减十之七”,守陵经费早已名存实亡。
1912年2月12日溥仪退位,袁世凯政府颁布《清室优待条件》,其中第三款白纸黑字:“大皇帝辞位之后,其皇室宗庙、陵寝,永远奉祀,由中华民国选设卫兵妥慎保护。”此为守陵责任法定移交之始——工资来源自此转为民国财政部专项拨款。然1924年冯玉祥驱溥仪出宫,《修正清室优待条件》废止,卫兵撤出,拨款戛然而止。孙殿英1928年盗掘清东陵时,陵区已无一兵一卒,唯余老迈守户数人,徒呼奈何。此事《清史稿·后妃传》未载,但民国档案《内务部呈文》(1928年7月)及孟森《明清史讲义》皆有确证。
今日清东陵周边的吴家沟、马兰峪诸村,确为清代“守陵旗人”后裔聚居地。他们并非民国或新中国“聘任”的职员,而是三百余年来扎根陵区的活态传承者。清制规定:守陵户“永不起科,免徭役”,子孙世守,渐成村落。正如王夫之《读通鉴论》所叹:“陵寝非独石椁铜扉,实系人心所寄;守之者不在甲胄,而在桑梓之念。”这些村民懂满语旧礼,识风水格局,知碑亭方位,其价值远超“看门人”,实为陵寝文化基因的携带者。
新中国成立后,1961年国务院将清东陵、清西陵、关外三陵全部列为全国重点文物保护单位,专业文保队伍进驻,经费纳入国家财政。所谓“工资”,已是文物管理员、考古技工、安防人员的现代岗位薪酬,与清代“守陵丁”再无制度关联。至于关外三陵未遭盗掘,并非因“珍宝少”——永陵地宫虽简朴,但努尔哈赤先祖墓志铭、早期满文碑刻价值连城;实因地处偏远、交通闭塞,且日占时期被伪满“奉天省”划为禁地,阴差阳错得以保全。此点《东北通史》(金毓黻著)与《清东陵史话》(徐广源著)互为印证。
回望来路,岂止守陵?秦始皇陵有郦山刑徒,汉武茂陵有霍去病旧部,唐乾陵有番将守阙——“人生自古谁无死,留取丹心照汗青。”(文天祥《过零丁洋》)真正不灭的,从来不是砖石棺椁,而是那一点不肯随风而散的敬慎之心。陵寝长存,因人心未冷;守陵人在,因文明未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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