洪武二十八年冬,朱元璋以宴为名,赐冯胜与二女同死。

太祖初定天下,封六公以酬功。韩、魏、郑、曹、卫五公相继陨落,唯宋国公冯胜独存。然功高震主者,终难善终。
《明史》载:“冯胜兄弟亲同骨肉,十余年间,除肘腋之患,建爪牙之功。”此诰词虽褒其功,实亦暗藏玄机。昔年吕洞宾点化张三丰,曾言:“功成身退,天之道也。”冯胜却未悟此理。
洪武二十年,冯胜征辽东,降纳哈出。朱元璋以私藏良马等罪收其兵权,赐居凤阳。此举似《史记·淮阴侯列传》中韩信之遭遇,然太祖更胜一筹,以宴为饵,终成杀机。
蓝玉案起,太子太师傅友德自尽,冯胜知大限将至。洪武二十八年冬,诏入宫赴宴。《明实录》载:“宴酣,冯胜毒发。”其女冯文敏、冯秀梅亦遭毒手。此事与《资治通鉴》中“杯酒释兵权”异曲同工,然结局更惨。
南明弘光帝追谥冯胜为“武壮”,或可稍慰英魂。然史家叹曰:“功臣之祸,岂独冯胜?太祖之术,实为帝王心术之极致。”
汤和,朱元璋之故交,终得善终。
《明史·汤和传》载:“和性谨慎,不争功名。”其早年与太祖共事郭子兴,虽年长三岁,却“奉约束甚谨”。此诚如《道德经》所言:“知其白,守其黑,为天下式。”
太祖初封功臣,汤和仅得侯爵。同僚多怨,而汤和“兢兢业业,如履薄冰”。其智亦如八仙过海,各显神通。或曰:“汤和之幸,全在识时务。”
然史家亦有异论。《国史大纲》云:“太祖诛功臣,非独狠辣,实为社稷计。”汤和之幸,或亦因早悟“飞鸟尽,良弓藏”之理。
后世评曰:“汤和之寿,非天幸也,实其明哲保身之道也。”此诚为处世之训,亦可作警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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