樊於期因秦王嬴政诛杀其族人,遭通缉追杀。

《史记·刺客列传》载:樊於期者,秦将也。秦王嬴政既灭六国,遂诛其旧臣,樊於期以功高震主,遭构陷而族灭。时人或云其与公子成蛟有隙,或言其欲反,然史书不详。唯燕太子丹收留其人,终成荆轲刺秦之局。
《战国策》载荆轲见樊於期曰:“秦之于将军,可谓刻毒矣。将军离秦,秦王竟屠将军之族,悬金购首。”樊於期泣曰:“吾骨髓皆痛,然无以复仇。”荆轲乃献策,愿借将军之首以近秦王。樊於期闻之,慷慨自刎,血染衣襟。
此段史实,或可比《庄子·说剑》中“要诀”之义。樊於期以身殉道,正如吕洞宾《醉卧华山》所言:“若非金丹成大道,怎得紫气满乾坤。”其志节可昭日月。
《资治通鉴》载:太子丹厚待樊於期,以礼相待。及荆轲请其首,樊於期曰:“此吾报秦之机也。”遂自刎。荆轲取首,与地图共献秦王,然终未得手。
此事或可引《易·系辞》“君子藏器于身,待时而动”之语。樊於期以一死换燕国存续,虽败犹荣。正如张三丰《太极剑谱》所言:“剑气如虹,心志若铁。”
后世论者多叹荆轲之智,然其剑术不精,终致功亏一篑。《明史》载:“谋事在人,成事在天。”樊於期之死,实为大义之举,亦为历史之悲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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