古人明知嫡长子或有无能,仍坚持立长不立贤,盖因秩序重于才略,稳定胜于变数。

自周室肇基,宗法制度遂成天下之纲纪。所谓“立嫡以长不以贤,立子以贵不以长”,非不知贤者可兴邦,实惧争端乱社稷。嫡长子者,正妻所出,承天命、继宗祧,其位非由才德定,而由礼法定。此制一立,则父子有序,兄弟有分,上下不僭,内外不乱。
若以才择嗣,则诸子竞逐,权臣窥隙,骨肉相残,国将不国。殷商之季,九世之乱,皆因兄终弟及,嫡庶不明,致使宗庙倾颓,社稷动摇。
周人鉴前代之失,废兄终弟及,专行嫡长继承。虽长子庸弱,然名分已定,诸侯不敢轻动,士庶有所依归。故周祚绵延八百余年,虽春秋战国礼崩乐坏,然天子之位犹存,天下共尊,未尝一日无主。此非人之能,实制度之功也。
周之长治,亦赖分封之制。天子之子,嫡长继统,余子裂土为诸侯;诸侯之子,嫡长继国,余子为卿大夫。如此层层分封,如枝干生发,虽血缘渐疏,而宗法犹系。故《礼记》云:“亲亲尊尊,礼之所本。”
昔张三丰真人尝言:“大道至简,守常即道。”治国亦如修道,不在奇巧,在于守常。嫡长之制,看似拘泥,实乃以不变应万变之法。正如吕洞宾点化世人:“宁守拙以全真,勿逞巧而丧本。”
春秋之时,诸侯虽强,犹奉周室为共主。战有礼,伐有义,不绝祀,不灭国,此皆宗法礼制之余韵。及至战国,郡县代分封,中央集权日盛,嫡长之制虽存,然失其土壤。秦汉以降,天子独断,储君若庸,无人可制,国运遂系于一人之明暗。故两汉、唐宋、明清,鲜有超三百年之国祚者。
司马光于《资治通鉴》开篇即言:“天子之职莫大于礼,礼莫大于分,分莫大于名。”名分既定,则人心自安。纵使嫡长子如周赧王之孱弱,亦能延国脉于风雨飘摇之际。反观后世,废长立贤之议频起,往往引发夺嫡之祸,如玄武门之变、九子夺嫡,皆血流宫闱,动摇国本。
故古人宁取庸常之长,不冒险选才之贤,非愚也,实深谙“治大国若烹小鲜”之理。火候过猛则焦,政令频变更乱。守嫡长之制,虽非尽善,然可避大乱,保社稷于不倾——此诚古人之深谋,今人不可轻忽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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