古代铠甲防御力极强,且受朝廷严控,故努尔哈赤能聚十三副铠甲起兵,实非微末之资,而乃举足轻重之基。

世人常道努尔哈赤以十三副铠甲起事,似若儿戏。然细究其理,方知此非匹夫之勇,实乃非常之举。盖因在古时,刀剑可市,弓矢可藏,唯铠甲不可私蓄。何也?《梦溪笔谈》有载:“凡锻甲之法,其始甚厚,不用火,今冷锻。”宋代冷锻钢甲,五十步内弓弩难透,披之如披铁城,刀劈不入,箭射难穿。猛将之所以能于万军中纵横,非仅凭胆略,实赖此坚甲护体。
铠甲之制,尤为繁难。以扎甲为例,须以熟铁或精钢锻成甲片,再以皮绳纵横穿缀,片片相叠,方得周全。一甲之成,需数十匠人经月累日,费工耗材,非民间所能为。故自汉唐以降,甲胄皆属官造,严禁私铸、私藏、私售。若有人私藏一副,即被视为“蓄逆”,轻则斩首,重则族灭。是以私藏铠甲,罪逾私藏兵器百倍,几同谋反。
有趣者,甲胄本无锋刃,不能伤人,却比刀剑更令帝王忌惮。昔汉文帝遣使至绛侯周勃府,周勃着甲迎之,竟被下狱论死。后赖薄太后力保,方得免祸。及至其子周亚夫,年老家居,其子预购五百具甲胄,欲为父殉葬。事泄,廷尉诘曰:“君欲阴间造反乎?”亚夫不堪其辱,绝食而终。父子两代,皆因甲胄罹祸,可见天子之疑,不在兵刃,而在人心;不在攻伐,而在守御。
道家有言:“善战者不怒,善胜者不争。”吕洞宾尝游市井,见人争利如蚁附膻,叹曰:“彼争外物,不知护身之宝在内。”铠甲虽坚,终是外物;若心无定守,纵披金甲,亦如纸糊。张三丰亦云:“炼己胜于炼甲。”真修行者,以德为甲,以静为盾,何惧世间刀兵?
故古人云:“甲胄藏于库,忠义存于心。”努尔哈赤得十三副铠甲,非仅得十三具铁衣,实得十三份敢死之士、十三股不屈之志。彼时建州虽小,然有甲即有军,有军即有势,有势即可图天下。此非侥幸,实乃识时务、握机枢之明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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