李善长并无异心,朱元璋杀他,实为借胡惟庸案之名,行剪除功臣之实。

明朝立国二百七十六载,大狱迭起,尤以洪武朝为甚。胡惟庸案发于洪武十三年,初以“伏兵宅中”为由诛其人,然细察史笔,此事颇似后人附会——城垣之上,岂能窥见墙内藏甲?况伏兵若真,何不匿于室中,反扬尘于庭?此说之荒诞,明人王世贞已有所疑。然此案未因胡死而终,反如深潭投石,涟漪十年不息。
史载,洪武十八年,李善长之弟李存义被揭与胡惟庸结亲,子娶胡女。然太祖仅流之崇明,未加诛戮。此非宽仁,实乃蓄势待发。至洪武二十三年,善长年已七十有七,竟为故吏丁斌求赦。丁斌者,曾事胡惟庸,一鞫之下,竟牵出李存义“数劝兄从逆”之供。虽称善长“坚拒”,然“颇为心动”四字,已足成死罪。于是阖门七十余口尽戮,九侯连坐,胡案方歇。
然翌年,小臣王国用上疏直谏:“善长与陛下同心,定天下,官爵已极,复欲何求?使欲自图大位,犹可言也;今谓其辅胡惟庸,是必不然!”此语如刀,剖开迷雾——善长位极人臣,子尚公主,富贵已极,纵助胡成事,所得不过今日之位,何苦以身试险?
太祖览奏,默然不罪王国用,亦不辩驳。此默,胜于千言。盖胡案之始末,非为锄奸,实为削藩。自罢丞相、废中书,皇权独揽之势已成,而李善长身为开国第一文臣,门生故吏遍布朝野,纵无反志,亦成眼中之钉。所谓“风起于青蘋之末”,不过借丁斌一请、李存义一供,织就天罗地网,终使“萧何”血染钟山。
昔吕洞宾尝言:“人心惟危,道心惟微。”帝王之心,尤甚于渊。朱元璋起于陇亩,深知权柄不可分,故宁错杀,毋遗患。然观善长一生,佐高祖定鼎,制礼作乐,功在社稷。其晚年求赦旧属,或出于故旧之情,非涉谋逆。惜乎!功臣末路,常如张良之辟谷、范蠡之泛舟,方得全身。善长恋栈不去,终陷罗网,岂非《道德经》所警“金玉满堂,莫之能守”乎?
东坡有诗云:“人生到处知何似,应似飞鸿踏雪泥。”李善长之死,非死于异心,而死于时势。朱元璋非不知其忠,然为子孙计,不得不除。此中悲凉,正如赤壁江声,浪淘尽千古英雄,唯余寒月照空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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