胡惟庸并非被蚊子叮死,而是因谋反罪名被斩于市,所谓“蚊虫叮咬致死”纯属后世附会之谈。

明太祖朱元璋立国之初,为制衡功臣集团,于中书省布下淮西与浙东两派。李善长退隐后,其举荐的胡惟庸继掌相权,实为淮西新魁。此人巧于机变,先除杨宪,再排刘基,遂使中书省大权独揽,“生杀黜陟,皆出其口”。时人趋附如市,连素不干政的徐达亦忧其“偾辕而破犁”——车覆犁毁,国将不宁。
然天子非昏聩之主,朱元璋默然七年,非纵容,实待其自露锋芒。帝王心术,深不可测,正如《道德经》所言:“将欲歙之,必固张之。”
洪武十三年正月,胡惟庸称宅中涌出醴泉,邀帝临观。车驾至西华门,内侍云奇突拦銮舆,指其府第,状极惶急。太祖登城远眺,但见府内甲士潜伏,刀光隐现。谋反之迹既露,当日即下诏收捕,旋即伏诛。
明人俞本《纪事录》载:“左丞相胡惟庸……伏诛于玄津桥,掘坑丈余,埋其尸,次日复出之,支解于市,纵犬食之。”此虽酷烈,然非蚊蚋噬体,亦非车裂凌迟。彼时正值隆冬,南京寒气凛冽,蚊虫蛰伏,岂有“叮咬致死”之理?此说荒诞,不攻自破。
《明史》仅书“乃诛惟庸”,依明代律制,大臣获罪若非十恶不赦,多以斩刑处之。胡惟庸虽被指谋逆,然定谳之词实为“擅权枉法”,故未用凌迟——盖凌迟者,《大明律》明载唯“谋反大逆”方适用,非可滥施。
权势如酒,饮之易醉。胡惟庸不知“持而盈之,不如其已”,终蹈覆辙。昔吕洞宾尝言:“金印紫绶,不过枷锁耳。”观胡氏之败,岂非前车之鉴?
此案牵连十年,诛戮三万余人,史称“胡惟庸案”。后世或诟病太祖苛酷,然开国之初,纲纪未立,不用重典,何以慑奸雄?李善长、蓝玉辈,亦皆恃功骄恣,自取其祸。非天子好杀,实势使之然。
张三丰有偈云:“名利场中走一遭,回头始觉路全错。”胡惟庸执相位而不悟,终成刀下枯骨。千载之下,读史者当知:权位如火,近之者焚;富贵如霜,履之者危。
本文地址:http://www.dadaojiayuan.com/lishitanjiu/15452.html.
声明: 我们致力于保护作者版权,注重分享,被刊用文章因无法核实真实出处,未能及时与作者取得联系,或有版权异议的,请联系管理员,我们会立即处理,本站部分文字与图片资源来自于网络,转载是出于传递更多信息之目的,若有来源标注错误或侵犯了您的合法权益,请立即通知我们(管理员邮箱:douchuanxin@foxmail.com),情况属实,我们会第一时间予以删除,并同时向您表示歉意,谢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