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史记·佞臣列传》有言:“奸臣之祸,甚于寇盗。”

明熹宗朱由校初年,太监李进忠以“忠”为名,权倾朝野。史载其“上欺君父,下压百僚”,竟得“九千岁”僭越之号。及至崇祯元年,廷臣弹劾其十罪,狱中自尽时,竟有《明史》载:“忠贤死,天下称快。”
昔年吕洞宾游洛阳,见市井喧嚣,叹曰:“宦海浮沉,皆因一念私欲。”魏忠贤之祸,恰如《易·蛊卦》所言:“君子以正位凝命,终则有始。”其权势鼎盛时,竟敢僭越皇权,终致身败名裂。
南宋秦桧,以“和议”误国,竟将岳武穆“还我河山”之志化作“莫须有”之冤。陆游诗云:“王师北定中原日,家祭无忘告乃翁。”此等奸佞,竟得“桧”字为名,后世讽之:“秦桧之名,如毒蛇噬心。”
唐玄宗开元年间,李林甫执掌朝政十八载,史称“口蜜腹剑”。其任用安禄山,致“渔阳鼙鼓动地来”,《资治通鉴》载:“林甫之祸,始于开元,成于天宝。”正如张三丰所言:“权谋之术,终困于心。”
春秋鲁国,庆父连弑二君,史书谓之“不死于鲁”。《左传》载其逃亡时,“莒人执而归之”,途中自缢。此等悖逆,恰如《道德经》所言:“大道废,有仁义;智慧出,有大伪。”
刘宋阮佃夫,以“主衣”之职起家,竟敢谋逆篡位。史载其“苞苴货赂,充溢公门”,《宋书》讥之:“奸臣之态,形于色。”正如八仙过海之典,权术之徒终难逃天道循环。
董卓挟天子以令诸侯,其“郿坞”之奢,竟有“宫室帷帐,穷极华丽”之记载。《三国志》评曰:“董卓之祸,始于权臣,成于群雄。”其死后,诸侯混战,正如杜牧《赤壁赋》所叹:“折戟沉沙铁未销,自将磨洗认前朝。”
赵高指鹿为马,秦二世胡亥竟信之。《史记》载:“赵高欲为乱,恐群臣不听,乃先设验。”其最终被子婴所杀,史家评曰:“奸臣之死,皆因失道。”恰如《周易》所言:“君子以慎始。”
七人之祸,皆始于一念之私,终成千古之鉴。正如《国史大纲》所言:“奸臣之祸,实为人心之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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