古代人吞金自尽,金本无毒,致死之由,或在其形,或在其质,更在其“不化”。

人道未彰之世,死生之事,往往残酷。枭首、车裂、凌迟,皆属酷刑。有人不堪其苦,宁可自择死路,于是“吞金”成了一条决绝之路。
黄金本身,其实无毒。现代医学早已言明:纯金入腹,不致人毙命。然古人所吞之“金”,未必是纯金。或因提鍊未精,金中杂有水银等剧毒;或竟误将黄铜作金——秦汉所谓“黄金千两”,往往指铜。铜毒可致肾竭,汞毒立夺人命,此为一端。
即便所吞为真金,金块沉重,坠滞肠胃,梗塞不出。人不得速死,却腹脹如鼓、痛楚难当,终致肠穿肚烂,惨状可知。此乃金以重杀人,非以毒杀人也。
昔者吕洞宾有点金之术,却告诫世人:“金者,重滞之物,吞则阻气伤腑。”道家修炼,讲究“通”与“化”。金石之属,滞碍气血流转,甚者破人丹田、阻人周天——此虽非俗世医理,却暗合吞金致死之象。
《本草纲目》亦云:“生金有毒,杀人至烈”,似也指向未炼之金含杂致命。金不能化,反成块垒,如心结不舒、执念成障,终于伤人真元——此中道理,岂不与修行相通?
金银虽贵,终是外物。执着太过,反成负累。昔张三丰有言:“身内有金,何须外求?”人能养内丹如玉,又何须吞外金求死?一念之迷,竟将富贵象征化作断肠之物,悲夫!
故曰:金本无罪,人自妄为。或死于毒杂,或卒于形碍,或亡于愚执——金何知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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