明朝官员的收入,俸禄仅占少部分,主要依赖灰色收入如常例钱和占田收租,这便是历史中暗藏的玄机。

《明太祖实录》载,明代官员俸禄标准:正一品月俸米八十七石,从一品七十四石,依次递减至从九品五石。明太祖所定俸禄,初时足以维系官员生计与公务,却定为“永制”,不随经济变化而调整。至明成祖后,物价腾贵,俸禄却凝固如石,官员生计渐显窘迫。
更甚者,俸禄发放亦生弊病。洪武年间,全以米粮实物支给;靖难之役后,粮库空虚,明成祖下令俸禄分本色与折色。本色为米粮,折色则折算白银与宝钞。然明初白银流通不广,宝钞因滥发而形同废纸,折色价值遂大打折扣。《明宪宗实录》记:户部以布匹折俸,一匹布时估不过二三百钱,却折米二十石,算来米一石仅值十四五钱。此等折色,实为压榨,自古百官俸禄之薄,未有如此者,制度之弊,可见一斑。
有趣的是,俸禄虽薄,科举应试者却日益增多。据载,明朝进士多达两万四千余人,文徵明曾叹苏州一地,三年间科贡所拔不过五十人,竞争激烈。人皆逐利,如海瑞般清官凤毛麟角,多数官员求仕仍为富贵。这便引出一问:俸禄低微,何以众人仍趋之若鹜?
答案藏于灰色收入。明朝官员敛财手段五花八门,却少明面贪污,因反贪法律严苛,言官弹劾可畏。故多循默认途径,如占田收租与收取常例钱。
官员有免税特权,民间常将田地挂靠其名下以避赋税,官员则收租获利。此举易致土地兼并,朝廷屡禁不止,犹如野草烧不尽,春风吹又生,制度漏洞难填。
常例钱更为重要收入来源,乃各级官员私底下形成的不成文规矩,却因官僚体系默许,竟成堂皇敛财之道。种类繁多,从“炭敬、冰敬”等小节礼,到银钱火耗等大项,层层盘剥,无人究查——言官自身亦难清白。海瑞曾记淳安知县常例清单:夏绢银一百六十两、秋粮长银二十两等,一年可达数千两银子,其数倍于俸禄,令人瞠目。海瑞拒收,反遭排挤,可见官场风气已腐。
道家修行中,吕洞宾有故事云:点石成金,本为助人,却引贪念滋生。官员敛财,亦似此理,初为小利,渐成巨壑,终迷失本心。如《庄子》言:“鹪鹩巢林,不过一枝;偃鼠饮河,不过满腹。”贪欲无穷,反害自身。
崇祯年间,户科给事中韩一良上疏痛陈:“今之世局,何处非用钱之地!今之世人,何官非爱钱之人……”百姓苦楚,皆源于此。历史如镜,照见人性逐利与制度之失。昔于谦《石灰吟》诗云:“粉身碎骨浑不怕,要留清白在人间。”清官风骨,在此浊世中更显珍贵,然多数官员,却沉溺灰色收入,终使明朝根基渐蚀,覆辙可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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