古代确有机关食堂,其制可溯至春秋楚成王为令尹子文特设朝食。

《国语·楚语下》曾载:“楚成王闻子文之朝,不及夕也,于是乎每朝设脯一束、糗一筐,以羞子文。”这般待遇,非寻常官吏可得,实属君王特赐之“工作餐”。虽未成制,却如一点星火,映出后世机关食堂之雏形。
至汉代,皇帝以“太官”之食赏赐近臣,如《汉书·贡禹传》所言“廪食太官”,奉钱月九千二百,食禄双全,以示恩宠。然其范围甚狭,唯得宠者能享,非常制也。
昔孟尝君养客三千,“无贵贱一与文等”,虽非朝堂之制,却已有公厨供养之实。恰如《史记》所载,厚遇之士,倾天下而来。
至唐,机关食堂始成制度。崔元翰于《判曹食堂壁记》中道:“古之上贤,必有禄秩之给,有烹饪之养,所以优之也。”太宗勤于治道,恐官员空腹理政,遂设朝食,后推及百司,遂成定制。
唐时公厨分三等:天子赐食曰“天厨”,宰相议政处曰“堂厨”,百官所属曰“百司官厨”。《道德经》云“治大国若烹小鲜”,太宗以食优臣,实含治国之慧。然亦因此滋生弊病,堂厨之肴日渐奢靡,虽经高宗时廷议欲减,终因“恩宠忠臣”之名而存。
自此,机关食堂既为便利,亦成礼制,更埋下后世贪奢之患。
宋称“廊下餐”,明初复设而后废,成祖又复。明时就餐礼法繁琐,品级分明,臣子战战兢兢,食不如不吃。至清,乃达奢侈之极。
欧阳兆熊《水窗春呓》载清时食堂:“客至自辰至夜半不罢止,小碗可至百数十者。一人专司一肴,目不旁及。”此般景象,恐八仙宴饮亦不过如此。然吕洞宾曾笑世人“贪金忘道”,清吏食公厨而忘公心,岂非相似?
食堂本为优臣惠民,然制度日久,人欲渐长。肴馔之丰,已非充饥之需,而成权位之象。杜甫诗云“朱门酒肉臭,路有冻死骨”,公厨之奢,亦当为世所警。
观千年机关食堂之变,可见制度初立时皆为善政,然人行其中,易溺于利、靡于习。非食之罪也,人心使然。古往今来,莫不如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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