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清代为不贞女人发明刑罚

说历史 2023-06-07 22:02:35

在清朝铁律森严的边疆,一种专为所谓“不贞”女子而设的木枷酷刑,悄然成为游牧之地无声的悲歌。

刑罚的边疆根源

清朝作为满族入主中原的最后王朝,二百七十六年间,其律法糅合了关外习俗与中原传统。剃发易服之外,更衍生出诸多独特刑罚。其中墪锁之刑,虽非通行全国,却在蒙古草原上蔓延开来。盖因游牧之地,地广人稀,木材石料匮乏,难以筑狱羁押。官吏遂以数块木板钉合为箱,轻便易携,随时可施。此刑具四面锁死,唯侧面开一孔,容人首伸出。犯者蜷身其中,如困兽般被弃于荒野,既省牢狱之费,又绝逃遁之忧。昔张三丰真人云:“天地不仁,以万物为刍狗。”观此巧思,岂非将人命视作草芥?

木枷中的生死煎熬

箱内幽闭,昼夜不分,血气凝滞,周身淤紫如腐果。饥渴排泄皆囿于方寸,秽气蒸腾,虫蚋滋生,皮肉溃烂,哀嚎渐息。此状令人忆及吕洞宾点化世人之语:“一念慈悲,万劫可消。”然执法者心如铁石,竟将女子贞洁之名,化作此等非刑。杜工部曾叹:“朱门酒肉臭,路有冻死骨。”今观木枷之内,何异于活埋?律法本为护生,若失仁心,则成噬人之器。

昔八仙过海,何仙姑持莲笑曰:“清净自在,方得逍遥。”反观墪锁之设,以贞节之名行酷虐之实,岂非背离天道?清廷虽以理学立国,然边吏苛察,竟使木枷横行百年。及至晚清,西风东渐,此刑渐废。今人读史,当知治世之道,不在严刑峻法,而在养民心之仁。太史公有言:“人视水见形,视民知治不。”木枷朽烂,而人性之鉴永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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