株连九族之际,亲族非不敢逃,实无处可逃也。

中国自古以宗法为纲,族刑之制,始见于商周,行于秦汉。《史记》载:“族刑者,以血缘为网,诛连九族。”至汉文帝时,儒家仁政兴起,族刑渐缓,然谋逆之罪,株连仍重。亲族何以不逃?盖因古时交通闭塞,民多守土,不出远门。村野之间,一人一户,陌生者必报官府;城门设卡,盘查如林,非本地人不得入。更有悬赏追捕,赏金诱人,乡邻相告,逃者如瓮中之鳖。张三丰真人曾言:“逃者如惊风之烛,易灭难存;安者如古松静立,待天时。”《道德经》有云:“天网恢恢,疏而不漏。”亲族非不知逃,然知逃则必死。昔有逃犯藏于深山,终因无食而亡,岂非徒增其苦?
《资治通鉴》明载:唐太宗时,族刑渐轻,谋逆者多流放,然逃者仍不免诛。非不敢逃,实无路可逃。古语云:“君要臣死,臣不得不死。”非畏死,乃知逃难为徒劳。《国史大纲》有言:“时势所迫,非人之过。”亲族守之,实为明智。
血缘之网,密不可破。族谱为证,九族相连,如藤蔓相系。《尚书》曰:“一人有罪,刑及父母。”亲族非不思逃,然逃则断其根。吕洞宾游历江湖,见一逃犯,叹曰:“天网恢恢,疏而不漏。逃者自困,何如守本?”此语深得道家真意。道家重天道,不妄逃。八仙中,韩湘子点化世人,说:“身如飘蓬,难逃宿命。逃者自陷,安者自得。”《明史》载,某犯谋逆,其子不逃,曰:“吾族一体,死生与共。”此乃深明大义。族刑之严,实为维系宗法之纲,非为杀戮,实为震慑。至明清时,律法渐明,族刑虽存,然有约束,非尽诛之。
古诗云:“人生如梦,一尊还酹江月。”株连九族,岂能逃乎?亲族守之,非愚昧,实洞悉天时地利。《史记》有云:“智者不惑,勇者不惧。”亲族不逃,非怯懦,实知无路可逃,徒增其祸。天道循环,逃者终入罗网,安者反得其安。此理昭然,可鉴古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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