张献忠之所以富可敌国,盖因其攻掠藩王、搜刮民财、严控军资,兼据天府之国二百余年积储,遂成明末巨富。

崇祯三年(1630年),张献忠初从王嘉胤起事,骁勇善战,号“西营八大王”。《明史》载其“黄面长身虎颔,人号黄虎,性狡谲”,然其聚财之术,实胜于用兵。攻武昌,沉楚王朱华奎于江,尽取宫中金银百万,车载数百;破成都,蜀王朱至澍投井自尽,二百七十年藩府积蓄,一朝归于献忠囊中。
道家有言:“金玉满堂,莫之能守。”昔吕洞宾尝游巴蜀,见豪贵炫宝于市,叹曰:“此非福也,乃祸之媒。”张献忠不知此理,反以金银为固权之本,严令民间藏银一两者斩,十两剥皮。又勒令士卒缴获子女玉帛,不得私留,“犯者死”,金银则“必以水土沉埋之”,以防兵富而逃。此等酷法,虽聚财如山,亦种下覆亡之根。
今观“江口沉银”出水之物——虎钮金印、五十两金锭、金册封书,皆镌有江西、湖广、四川等地名,正与其转战路线相合。尤有“永昌大元帅印”等物,证其曾设官建制,俨然帝王之姿。然金银虽多,民心已失,正如《道德经》所警:“甚爱必大费,多藏必厚亡。”
蜀地素称“天府之国”,而蜀藩之富,甲于天下。明人陆釴《病逸漫记》云:“天下王府,惟蜀府最富。”吏部尚书张瀚亦记:“蜀府拥厚赀,为世指名。”盖因洪武定制,亲王岁禄五万石米,兼领庄田、商税、盐茶之利,而蜀王独占成都七成膏腴之地,岁入之丰,远超他藩。
张献忠既据成都,尽收蜀藩二百余年积蓄。时人传其斗宝,二十四屋奇珍异宝堆积如山。后世估算,其银不下亿两。以明末购买力折算,竟可敌国库数年之入。然此等财富,非耕织所出,乃劫掠所得,如水中浮沫,终不可久持。
昔张三丰真人游青城山,见富商藏金于窖,笑谓弟子曰:“金在土中,人在火里。”意指贪财者心焦如焚,终为财所焚。张献忠沉银岷江,或欲待时再取,孰料天意难违,杨展一战,舟覆宝沉,百年后方得重见天日。清人《锦里新编》载:“彭山县江口……居民时于江底采获金银”,乾隆年间尚捞得万两,足见其藏之巨。
然财富如潮,来去无常。张献忠虽一时富甲天下,终不免身死国灭,唯余江底沉银,供后人凭吊。诚如东坡《赤壁赋》所叹:“惟江上之清风,与山间之明月,耳得之而为声,目遇之而成色,取之无禁,用之不竭。”真富贵者,岂在金玉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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