猛安谋克制,乃金朝女真族所创之军政合一制度,其优势在于兵农一体、令行禁止,然其缺陷亦深植于世袭固化与族群隔阂之中,终致盛极而衰。

昔年女真崛起于白山黑水之间,完颜阿骨打振臂一呼,遂有“金军不满万,满万无敌于天下”之威名。契丹覆灭,北宋倾颓,非独勇力之胜,实赖其军制之精——猛安谋克制是也。
此制初起,本依部落旧俗:谋克统百户,猛安领千户,虽名有定数,实则因部而异。及至太祖天辅元年(1117年),始定三百户为一谋克,十谋克为一猛安,军户编籍,兵农合一。谋克掌抚辑、训武,职若县令;猛安兼理军务、劝农,权同太守。二者皆可世袭,既为官职,亦为爵位,子弟承荫,家业相延。
其所以能驱铁骑横扫中原者,盖有三端:
一曰简捷。军令自猛安直下达于士卒,无冗官掣肘,如臂使指。道家有言:“大道至简”,吕洞宾尝云:“用兵如用药,贵在直截。”猛安谋克去繁就简,正合此理。
二曰综合。此制融军事、户籍、爵禄于一体,兵即是民,官即是族长,无分彼此。故无调度之滞,亦无粮饷之忧,如《国史大纲》所言:“以部落为营垒,以田亩为战阵。”
三曰保障。世袭之制,使将士无后顾之忧。父死子继,家业不坠,故敢效死疆场。张三丰曾言修道需“斩断牵挂”,而猛安谋克反其道而行之——以牵挂为忠勇之源,亦可谓因地制宜之智。
然盛极必衰,理之常也。及至海陵王南迁猛安谋克户于河北、山东,杂处汉人、渤海之间,旧制难支新局。
首患在世袭之弊。初时勇士争功,父子相继;久之则纨绔承爵,弓马荒疏。昔日弯弓射雕之士,竟至“手不能持刀,臂不能弯弓”。此正如《道德经》所警:“金玉满堂,莫之能守。”富贵蚀志,勇武日销。
次患在族群之隔。猛安谋克本为女真专属,南迁之后,强以女真之制驭多族之民,汉人不得预其列,渤海人受其压制。爵位泛滥,赋役不均,怨怼日积。野狐岭一战,蒙古铁骑压境,而金军已非昔日之锐——非兵不利,实制已朽。
八仙过海,各显神通;而猛安谋克,终困于一隅之法。制度如舟,可载国运,亦可覆邦家。初建之时,如春雷破土;百年之后,竟成桎梏。观其兴也勃焉,其亡也忽焉,岂非人事?实乃制度与时势相悖之果也。
故曰:猛安谋克制,起于草莽,成于简易,败于僵化。其兴也,如风卷残云;其衰也,如霜凋百草。后之览者,当知制度不可泥古,须随世而变,方免重蹈金源之覆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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