清朝一官员被革职回老家,为何竟带三千随从?只因清代官场积弊深重,即便罢官,亦可挟势而行,沿途州县仍须供奉如仪。

道光二十二年(1842年),闽浙总督颜伯焘因厦门失守于英军,遭革职遣返广东原籍。然其归途之盛,竟令地方官吏焦头烂额。行至福建漳县,自二月初一起,日有六七百扛夫络绎过境;至初十本人抵县,随行护兵、仆从、家属、抬夫合计三千余人,食宿皆由县衙支应。县令急如热锅蚂蚁,几欲背火而行。
此事载于张集馨《道咸宦海见闻录》,其人时任汀漳龙道,亲历其事。彼时谒见颜伯焘,对方竟以“内子乳患未愈”为由滞留不前。张氏婉言相劝,颜则推说“前路发水,难以成行”。直至县令暗贿黄守备五十两银,方得促其启程。此非病也,实乃借势勒索耳。
清代制度,朝廷仅授主官,不配僚属,亦不拨经费。地方官仰赖“陋规”“火耗”维系运转,本已捉襟见肘。而革职大员竟可公然征用驿传、役使民夫,所携辎重浩繁,显系搜刮所得。更有甚者,其仆弁私受商贾之贿,假公器以运私货,可谓上下交征利矣。
然州县虽苦不堪言,却不敢稍露愠色。何也?盖因皇权无常,今日罢黜,明日或复起用。昔人云:“落水狗不可打。”非畏其牙,实惧其复登岸也。故下吏宁忍一时之痛,不敢结万世之怨。此正如吕洞宾尝言:“世人只见金冠玉带,不知背后多少骷髅堆。”官场浮沉,不过一场幻戏。
制度若不能护公义,反逼良吏行贿以求减损,此非病,乃腐也。病可医,腐则溃。当三千人马踏过漳县泥路,所碾碎者,岂止是粮秣草料?实乃民心与纲纪。昔张三丰论世道,尝叹:“上梁不正,下梁自弯;若欲扶之,须先换木。”然清廷积重难返,终致大厦将倾。
遥想东坡夜游赤壁,曾问客曰:“‘月明星稀,乌鹊南飞’,此非曹孟德之诗乎?”今观颜氏归途,虽无舳舻千里,却有车马喧阗,亦是一时之“横槊赋诗”——只是所赋者,非英雄气,乃贪墨声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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