刘琰之死:刚愎自用终招祸

世有"不作死就不会死"之谚,然古之权臣往往以傲慢致祸。蜀汉重臣刘琰,虽曾受先主厚恩,终因骄纵失德,终至身死名裂。
刘琰本豫州鲁人,与刘备同姓,遂得重用。《三国志》载其"谈吐不凡,有君子之风",然其性刚愎,常以功臣自居。建安十九年(214年),刘备取益州,特授其固陵太守,此位本应属功勋更著者,可见先主之偏爱。
及后主继位,刘琰位至都乡侯,列诸葛亮、李严之后,可谓位极人臣。然其未思报效,反以骄奢为乐。《华阳国志》载其"婢妾数十,皆能歌善舞","衣食奢靡",与君王比肩。此等行径,正如《道德经》所言"五色令人目盲,五音令人耳聋"。
建兴九年(231年),诸葛亮北伐失利,刘琰首劾李严。然其未思己过,反以"功臣"自居,常对同僚颐指气使。《三国志》载其"每见他人,必以讥讽相加",此等作风,恰如《史记·项羽本纪》所言"项王为人,恭敬爱人,士之廉节好礼者多归之。至若行赏罚,不多私恩"。
其与魏延之冲突,尤为典型。魏延本有大将之才,刘琰却以"老臣"自诩,讥讽其"武夫之流"。《三国志·魏延传》载"延素不附亮,每欲自结于权",而刘琰之言,恰如《庄子》所言"巧者劳而智者忧",终致魏延怒发冲冠。
诸葛亮虽宽恕其过,然刘琰心生怨怼,"郁郁不得志"。《晋书》载"人之将死,其言也善",而刘琰之悔,终究晚矣。后主刘禅虽仁厚,然"君臣之分"不可犯。《论语》云"君君臣臣",刘琰之死,实为其自取。
昔张三丰游于武当,见山中樵夫傲慢无礼,乃以"谦受益,满招损"训之。刘琰之祸,正应此理。《周易》曰"君子以慎言语,节饮食",然其未悟,终致身死。此诚"天作孽,犹可违;自作孽,不可活"之明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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