明朝选皇后,为何偏取民间女?盖因太祖朱元璋深鉴前代外戚干政之祸,故立制:后妃必慎选良家,不纳权贵之女,以保皇统清正、社稷安宁。

自古帝王,莫不欲子孙繁衍、宗庙永续。然周礼虽设六宫之制,汉唐亦广纳嫔御,却屡有外戚擅权、女主临朝之患。明太祖起于布衣,深知豪族之弊,故于洪武元年亲纂《女训》,以为后宫家法,并明令:“凡天子、亲王之后、妃、宫嫔,慎选良家女为之,进者弗受。”此非徒为节俭,实乃以道家“无为而治”之思,避权势交结,守清净之本。
《道德经》云:“治大国若烹小鲜。”治后宫亦如是——不扰其源,不纵其流,方得清宁。故明室历代,多采皇后于闾巷之间,使椒房之亲无势可倚,朝纲得以独断于君。
明代选后,其法严密,近乎道家炼丹之术——九转七返,去芜存菁。初遣中官遍行天下,择十三至十六岁少女五千人,谓之“海选”。继而列队观形,汰其过矮、过胖、过瘦者,约千人出局,是为“初选”。
次日细察五官、发肤、音容、举止,不合者半数再黜,仅余两千。复以尺量手足,审体态风韵,又去其千人,谓之“精选”。所剩千人入宫,由老宫人引入密室,“探其乳,嗅其腋,扪其肌理,察其贞洁”,务求肤无瑕、体无痕、气清神静。过关者三百,擢为宫婢之首。
继而留观一月,察其性情言语,是否温良恭俭、慧而不骄。二百五十人复被淘汰,仅五十人得列妃嫔之选。终由皇太后或太妃亲择三人,呈御前“选三”。皇帝亲阅,钦定一人正位中宫,余二人亦封贵妃,不使明珠蒙尘。
昔吕洞宾游岳阳,见市井女子浣衣溪畔,笑谓弟子曰:“真仙骨不在金阙玉阶,常隐于茅檐蔀屋。”明人选后,亦取此意——不尚华胄,但求德性淳厚、气质清和。所谓“大隐隐于市”,良有以也。
然此制虽防外戚,却难绝宦官之祸。宫女九千,幽闭深苑,青春虚掷,泪尽红颜。张三丰尝言:“阴阳失和,天地不宁。”后宫虽肃,若失仁恕之道,亦非长治久安之基。
故观明室选后之法,可谓严矣、慎矣,然制度虽善,终赖人行。若徒拘形迹而忘养德,纵得“民间碧玉”,亦难挽国运之倾。正如东坡《赤壁赋》所叹:“惟江上之清风,与山间之明月,耳得之而为声,目遇之而成色。”——真正的清明,不在宫墙高深,而在君心澄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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