丞相为实职,宰相乃通称;一为官职之名,一为制度之谓,其间差别,犹如江河与舟楫。

自古王朝兴替,皆赖贤才辅弼。所谓“宰相”,实非一官一职,乃是一套绵延千年的辅政制度。“宰”者主也,“相”者助也,合而谓“总领百官而襄助君王”。此称最早见于春秋,至战国则大行。如管仲为齐相,蔺相如为赵相,皆是以一人之力,擎鼎国政。
然其名虽显,实非固定职衔。历代或称相国、司徒,或曰侍中、中书令,名目虽异,其理相通——皆人臣之极,佐天子以治天下。故《道德经》云“治大国若烹小鲜”,宰相者,便是那掌勺之人。
昔吕洞宾有诗云:“莫道神仙无辅弼,云台亦要众真扶。”虽言仙道,何异人世?帝王临朝,亦需良相为倚。故而宰相一制,实为华夏政治一大发明。
至秦一统,始皇定官制,始置“丞相”为实职,分左、右二员,掌丞天子,助理万机。此职之重,可谓“一人之下,万人之上”,非但参议国是,更统摄百官,如巨树之主干,朝廷之栋梁。
汉承秦制,仍以丞相为尊,而置御史大夫为副贰。然二府相争,常生龃龉。至汉成帝时,遂仿古制立三公:大司马、大司空与丞相并立,分权制衡。此后晋行三省,唐设六部,皆由丞相之权逐代分化。
可惜权柄分则国事繁,机构叠则效率低。当初秦始皇专任李斯,意在集权增效,然后世渐改其制,竟至“群相并立”,丞相之名虽存,其实已渐湮灭。
譬如明初太祖废中书省,诛胡惟庸,宰相制度遂绝。此后内阁虽似相而实非相,恰如张三丰《无根树》词中所言“幻境虽似真,终非久驻乡”,名实之间,不可不察。
俗语道“宰相肚里能撑船”,此言其量;而“丞相府前车马喧”,此状其权。一言以蔽之:宰相是泛称,如江海纳百川;丞相是实职,似山岳有定形。
自春秋至明初,宰相制度凡一千六百余年,其名屡变,其义不改;而丞相一职,自秦至明,时置时废,时增时减,终不能久存。盖君主集权,终不愿权臣独大耳。
故读史者当明:言“宰相”,是言其制;称“丞相”,是称其官。譬如诸葛孔明,世称“蜀汉宰相”,然其官职实为丞相;而唐代杜如晦任尚书右仆射,虽无丞相之名,却是名副其实的宰相。
嗟乎!千古贤相,能如范蠡功成身退、泛舟五湖者几人?多数不过如苏轼《赤壁赋》所叹“哀吾生之须臾,羡长江之无穷”而已。制度官名,终是表象;治国安民,方为根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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