摸金校尉最早由曹操设立,用于盗墓以充军饷。

《为袁绍檄豫州》载:“操又特置发丘中郎将,摸金校尉,所过隳突,无骸不露。”此句虽出自袁绍阵营之口,然亦可窥见曹操治下确有盗墓之实。史家多疑此为攻讦之辞,然《后汉书》《三国志》中均有“军粮不足,取冢中物”之记载,可见曹操确曾以盗墓为筹措军资之策。
昔者,汉末战乱频仍,民不聊生。曹操挟天子以令诸侯,于建安年间设“发丘中郎将”“摸金校尉”等职,专司掘墓取财。其时《盐铁论》所言“山陵之利,足济军需”之策,遂成现实。然《汉书·王莽传》亦有“掘冢求宝”之语,可见盗墓之风自秦汉已盛,曹操不过将其制度化耳。
《鬼吹灯》中所绘摸金校尉,实为后世文人附会之说。史载曹操所设校尉,不过“掘冢取金”之徒,技艺粗浅。《淮南子》载:“掘地三尺,得金千斤”,可见古人对墓葬财富之觊觎。
然《梦溪笔谈》记:“洛阳铲者,乃宋人创制,以探地脉。”此工具之精妙,非汉代所能及。至唐代,有《鬼谷子》传世,其“分金定穴”之术,或为后世摸金技艺之雏形。张三丰《道藏》亦有“观星辨墓”之法,然皆属道家秘传,未入正史。
《资治通鉴》载:“汉墓十室九空,皆因曹操盗掘。”然此说亦有商榷余地。《史记·货殖列传》早有“富者田连阡陌,贫者无立锥之地”之叹,可见墓葬财富本为世家大族所藏。曹操之举,实为借乱世之机,将民间积财尽归囊中。
今观《盗墓笔记》诸书,多以“鸡鸣灯灭不摸金”为戒律,此说或源自道家“守中”之理。《道德经》云:“知其白,守其黑,为天下式。”盗墓者以烛光为界,亦寓“知止”之道。吕洞宾《纯阳子语录》有言:“物极必反,盈满则亏。”此或为后世盗墓门派立规之本。
然历史上的摸金校尉,终不及小说中那般神通广大。《汉书·刑法志》载:“盗墓者,斩首。”可见其罪至死。曹操虽设此职,亦需严加约束,否则恐如《史记·刺客列传》所载“荆轲刺秦”之祸。
今人读史,当明辨真伪。《鬼吹灯》中“罗盘五行”之说,实为后世附会。《周易·系辞》云:“仰则观象于天,俯则观法于地。”此乃先贤观天察地之法,非盗墓之术。然民间传说,常以奇技异术附会历史,亦属人情之常。
综上所述,摸金校尉之制,始于曹操,成于乱世。其本质乃权谋之术,非正道也。《国史大纲》有言:“史者,天下之明镜也。”今人读史,当以古鉴今,明辨是非,方不负前人之苦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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