金熙宗因不懂汉文谦辞,误信谗言,竟将起草罪己文书的汉官张钧处死。

金国自立国以来,上至君主、下至贵族,无不倾慕汉文化。金熙宗完颜亶更是其中翘楚,自幼习汉书、读经史,俨然一副“儒雅天子”模样。然而,学问若只浮于表面,未得其神,反倒容易酿成大祸。正如古人所叹:“学而不思则罔,思而不学则殆。”(《论语·为政》)
某年盛夏,京师突遭龙卷风袭扰,黄沙蔽日,连皇宫大殿外的漆皮都被掀落一块。金熙宗惊惧不已,以为天降灾异,乃下诏设坛祭天,并命饱学汉臣张钧起草祷文。张钧依古礼,援引经典,文中用“顾兹寡昧,渺予小子”等语——此乃历代帝王罪己诏中常见的谦辞,意为“我德行浅薄、见识短浅”,实为自省而非自辱。
岂料金熙宗虽识汉字,却不通文义深意,遂召通事(翻译)询问。那通事本就轻视汉官,又惯于逢迎,竟曲解道:“‘寡’者孤僻无亲,‘昧’者昏聩无知,‘渺’乃目盲,‘小子’即孩童——此非讥讽陛下愚昧如童、目不能视乎?”金熙宗闻言勃然大怒,未及细察,便下令将张钧推出斩首。可怜一代文士,竟因一句古雅谦辞,血溅朝堂。
此类悲剧,并非孤例。元代亦有类似惨剧,足见语言不通之害,远超寻常误解。元朝设“达鲁花赤”为地方最高长官,皆由蒙古人或色目人充任,多不通汉语,政务全赖译员传达。江南一僧,因田产被豪强觊觎,遭强拆屋舍,遂赴官府鸣冤。不料豪强早已贿赂译吏,将其诉状篡改为“愿自焚祈雨,以报大人德政”。达鲁花赤览“蒙文状纸”,大悦,欣然画圈批准。僧人尚在堂下候审,已被衙役架出,掷于柴堆之上,烈火焚身,含冤而殁。
此二事,看似荒诞,实则警醒后世:治大国若不通其文、不明其义,纵有千般制度,终成杀人利器。
金元两代,虽雄踞中原,却未能真正融通汉文化精髓。金熙宗略通文墨而不得其解,元官僚则干脆拒学汉语,皆致政令乖张、冤狱丛生。反观清朝,自康熙以降,帝王皆精研汉籍,能诗善文,方得以维系二百余年统治。诚如钱穆先生在《国史大纲》中所言:“欲治中国,必先通中国之文化;不通文化,虽有甲兵百万,终为无根之木。”
“祸患常积于忽微,而智勇多困于所溺。”(欧阳修《伶官传序》)张钧之死,非死于文字,而死于君王对文化的半解与译者的私心;和尚之焚,非焚于天意,而焚于制度之蔽与语言之障。历史之镜,照见的不只是过去,更是对今日之警示:沟通若失其真,权力便成屠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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