福王朱常洵真的被煮了吃了吗?答案是:野史传闻极可能是夸张附会,正史与出土墓志均未支持“被煮食”之说。

明末天下,实可谓“天怒人怨”。万历后期至天启年间,气候骤冷,北地风沙蔽日,旱魃为虐,田畴尽枯。正如《国史大纲》所言:“小冰期之寒,催逼民变如燎原之火。”李自成虽出身草莽,然其起事非无因。据费密《荒书》载,其父梦黄衣人入窑,故名“黄娃子”——此虽带神异色彩,却折射出乱世中民众对“天命”的寄托。
崇祯十四年(1641年)冬,李自成率军入河南,初困于伏牛山间。然流民蜂拥归附,兵势渐盛。十二月二十一日,克宜阳;三日后破永宁,斩知县武大烈等百余人。短短一月,连下偃师、灵宝、新安、宝丰四十八寨,兵锋直指豫西重镇——洛阳。
洛阳乃福王朱常洵藩邸所在。此王为明神宗第三子,母为宠妃郑贵妃。虽未得储位,却获赐“富甲天下”之洛阳,兼掌本地税赋。然其奢靡无度,《明史》直言:“日闭阁饮醇酒,所好惟妇女倡乐。”百姓积怨已久,城中守军亦因欠饷而士气涣散。
尚书吕维祺曾力谏福王散财募勇,王吝而不从。及至总兵王绍禹率援军至,竟被拒之城外。守军怨愤,东关士卒佯战实降,引贼入城。西北隅守将更因私吞军饷,反为内应。崇祯十四年正月二十一日,洛阳陷落,福王与吕维祺被俘,旋即处死。
坊间盛传李自成烹福王为“福禄酒”,谓“灼王血,杂鹿醢尝之”。此说最早见于清初野史,绘声绘色,几成定论。然细究之,漏洞百出。且看史实核查:
【史实标记】
- 时间:崇祯十四年正月二十一日(1641年2月),洛阳陷落,福王被杀——见《明史·庄烈帝纪》《绥寇纪略》。
- 人物:福王朱常洵(1586–1641),明神宗第三子;李自成(1606–1645);吕维祺(1587–1641)——皆可考。
- 关键证据:1986年河南孟津出土《明福忠王圹志》,明确记载“王薨……葬于邙山之原”,未提毁尸,更无“烹食”字样。
圹志为当时亲历者所撰,远较百年后野史可信。况李自成素以“剿兵安民”为旗号,若真行此骇人之举,岂不自毁“义军”之名?《明朝那些事儿》亦评:“此等传说,多为清人丑化流寇之笔。”
诚如杜牧《阿房宫赋》所叹:“秦人不暇自哀,而后人哀之。”福王之死,实为明室宗藩腐朽之缩影。其身虽亡,而“福禄酒”之谣,不过乱世人心投射之幻影耳。
破城之后,李自开仓济民,饥民负襁而至。此举非但未屠城,反得民心归附——此方是历史之真味,远胜于血腥猎奇之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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