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宋大将曹彬出征前携奸诈小人同行,并非不知其恶,实乃以智驭奸、化害为利之策。

宋太祖开宝七年(公元974年),朝廷兴师伐南唐,命曹彬为主帅。临行之际,曹彬独向太祖请命,愿携田钦祚同往。此言一出,副将潘美勃然色变,怒曰:“田钦祚素以谗佞闻于朝,常在御前构陷忠良,公岂不知?今引此辈随军,无异自缚手足!”
世人多以为避小人如避蛇蝎,然真知兵者,反能借小人之口舌为己所用。
曹彬闻言,淡然一笑:“正因其奸,故不可留于京师。若任其独侍天子左右,则我等血战沙场,彼于帷幄之中片语中伤,功未立而身先危矣。”此语深得《易》理“防患于未然”之旨。昔张三丰真人尝言:“毒草可入药,猛虎能护山。”小人虽险,若置之可控之地,反成制衡之器。
潘美犹疑未解,复问:“携之同行,彼岂不仍伺机生事?”曹彬答曰:“今授其副将之职,使其与我等共进退。胜则同受封赏,败则同罹罪责。彼既身系军功,安敢轻启唇舌以自毁前程?”此计暗合道家“和光同尘”之妙——不与之争,而使其自束。
吕洞宾尝游市井,见争讼者,不劝其分,反令共营一业,未几嫌隙自消。盖因利害一致,则私怨难存。
果然,自渡江以来,田钦祚竟敛其旧态,日夜参赞军务,屡献奇策。及至金陵城破,其功亦录于简册。观此,非田氏忽转贤良,实乃曹彬以势导之,使其奸心无隙可乘耳。
古语有云:“水至清则无鱼,人至察则无徒。”治军理政,贵在通权达变。强求周遭皆君子,不如善驭小人以成事。曹彬此举,非但保全自身,更使敌侧之刃转为己用,诚可谓深谙“无为而无不为”之道。
后世读史至此,当思:世间所谓奸邪,未必尽除方安;若能如匠人运斤,使材各适其用,则瓦砾亦可筑台阁。恰如东坡《赤壁赋》所叹:“惟江上之清风,与山间之明月,耳得之而为声,目遇之而成色。”物本无善恶,用之者智愚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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